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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格心理學
by 蔡欽彰, 2012-02-16 12:12, 人氣(1596)
人格心理學為心理學的分支之一,可簡單定義為研究一個人所特有的行為模式的心理學。
「Personality」一般都會被譯作「性格」,心理學學界則把它譯為「人格」。「人格」不單包括性格,還包括信念、自我觀念等等。準確來說,「人格」是指一個人一致的行為特徵的群集。人格的組成特徵因人而異,因此每個人都有其獨特性。這種獨特性致使每個人面對同一情況下都可能有不同反應。人格心理學家會研究人格的構成特徵及其形成,從而預計它對塑造人類行為和人生大事的影響。
人格的形成受到不同因素的影響,因而發展出不同的分析理論,包括心理精神分析論、社會認知論、人本主義及生物學派等。
[编辑]精神分析論
根據心理動力學(en:Psychodynamics),精神分析學家弗洛伊德(en:Sigmund Freud)指出人格可分成三個層次,即意識,前意識及潛意識,他並提出人格結構中的本我、自我和超我來解釋以上三個層次。
[编辑]社會認知論
社會認知論(Social Cognitive theory)的提出者是心理學家班杜拉(en:Albert Bandura),他指出人的行為不但受個人控制,亦受環境和外在社會因素影響,即「相互決定論」。他提出個人自我效能(en:Self-efficacy)的高低會影響他適應生活及克服障礙的能力,而根據社會學習理論 (en:Social Learning Theory),個人的觀察學習能力亦對性格形成和發展有所影響。
[编辑]人本主義觀點
以馬斯洛(en:Abraham Maslow)為首的人本主義(en:Humanistic) 認為個人有五種天生的需求層次,而滿足這些需求的行為就是從學習得來的。人格受先天、後天學習、遺傳等各種因素互相影響。
[编辑]生物學觀點
生物學派(Biological)認為人格的特質會透過遺傳影響子女,亦關乎腦袋的生理構造,並非只受個人經驗影響。心理學家艾森克(en:Hans Eysenck) 認為人格可分為三大維度,即外向與內向(Extraversion-introversion)、神經質傾向(Neuroricism)和精神症狀傾向(Psychoticis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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